合同生效需要一定的條件,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不可或缺。作為保護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文件,對雙方都有很強的約束力。雖然合同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,但不是任何合同都會產(chǎn)生法律效力。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?什么樣的合同無效?
(1)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。所謂相應的訂立合同能力,是指合同主體能夠獨立訂立合同、獨立承擔合同義務的主體資格。合同是當事人為確立、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而有意識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為。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利益和損失。因此,當事人必須能夠識別和認定自己的行為,判斷自己行為的法律后果,即必須具備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。
(2)意思是真的。所謂意思表示,是行為人向外界表達其創(chuàng)設、變更、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意思表示的行為。意識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條件。
(3)不違反法律和公共利益。合法性不僅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,也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性的本質要求。合同的法律效力在于當事人的意志符合法律。顯然,一個違法的合同既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,也不能產(chǎn)生當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。同時,合同既要符合法律,又不能在內容上侵犯社會公共利益。
合同不生效會有什么后果?
合同一方當事人的行為導致合同成立,但不發(fā)生效力的,應當承擔合同不發(fā)生效力的責任。所謂合同成立時不生效的責任,是指合同已經(jīng)依法成立并具有法律約束力,但一方以不履行為目的故意不使合同生效,應當承擔法律責任。作為一種責任類型,合同的責任是無效的,不同于合同成立后的無效階段的責任。
在實踐中,合同無效的責任主要有兩種:
1、法律或當事人約定要經(jīng)過特別程序才能生效,合同當事人拒絕辦理手續(xù)的。在我國,注冊涉及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:(1)商標和專利權許可合同;(2)需要登記的房地產(chǎn)和個人動產(chǎn)產(chǎn)權轉讓合同;(3)特殊動產(chǎn)抵押合同、質押合同,如知識產(chǎn)權質押;(4)有些合同因其重要性或特殊性需要登記,如房屋預售合同。
2.具有有效條件的合同當事人惡意阻撓條件的實現(xiàn)。
根據(jù)《合同法》第一百零八條規(guī)定,當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為明確表示或者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,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。因此,合同未生效的責任是期前違約責任,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。合同當事人有義務保證合同成立后的效力,因不作為致使合同不能生效的,也應當承擔違約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