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上海律師闡述一下公司破產清算賠償順序及依據(jù)。
一、公司破產清償順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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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根據(jù)《民事訴訟法》第204條的規(guī)定,破產財產須優(yōu)先撥付破產費用,破產費用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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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(1)破產財產的管理、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,以及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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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(2)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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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(3)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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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破產財產在優(yōu)先撥付破產費用后,按下列順序清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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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(一)破產企業(yè)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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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(二)破產企業(yè)所欠稅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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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(三)破產債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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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,按照比例進行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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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二、其他有關法律依據(j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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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2007年起,《民事訴訟法》中關于企業(yè)破產部分已被修訂;進一步加大保護普通職工的利益,控制企業(yè)高級管理人員的薪資支付;《民事訴訟法》和《企業(yè)破產法》兩者相比,《企業(yè)破產法》由于頒布時間晚,更適應中國經濟情況的發(fā)展,其表述更為更為完善,更為具體。據(jù)《破產法》40條: 債權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對債務人負有債務的,可以向管理人主張抵銷。但是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抵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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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(一)債務人的債務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后取得他人對債務人的債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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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(二)債權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?shù)狡趥鶆栈蛘咂飘a申請的事實,對債務人負擔債務的,但是,債權人因為法律規(guī)定或者有破產申請一年 前所發(fā)生的原因而負擔債務的除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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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(三)債務人的債務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?shù)狡趥鶆栈蛘咂飘a申請的事實,對債務人取得債權的;但是,債務人的債務人因為法律規(guī)定 或者有破產申請一 年前所發(fā)生的原因 而取得債權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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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據(jù)《破產法》109條: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,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(yōu)先受償?shù)臋嗬?。破產費用和共益?zhèn)鶆盏膬敻蹲裱韵略瓌t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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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1、破產費用和共益?zhèn)鶆沼蓚鶆杖素敭a隨時清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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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2、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?zhèn)鶆盏?,先行清償破產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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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3、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或者共益?zhèn)鶆盏模凑毡壤鍍敗?br/>??
??公司在進行破產清算的時候,要根據(jù)《企業(yè)破產法》的相關程序進行清算,債務人必須按照法律的規(guī)定隨時清償破產費用以及共同債務,支付所欠職工的醫(yī)療保險補償金等相關費用,破產后財產不足以清償破產費用或者共益?zhèn)鶆諘r,公司內部原始股比例進行清償,外部按照先后順序進行清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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