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律師為大家解答,違約金約定過高怎么辦 。
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,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;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,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”的規(guī)定。但該規(guī)定并沒有明確規(guī)定違約金上限,故在實際操作中出現(xiàn)太多的爭議。
基于違約金上限的限制條款已在一些司法解釋中出現(xiàn),如最高法院頒布的《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第六十條就規(guī)定:當事人以約定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,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%為標準適當減少;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,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(shù)額。該司法解釋對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情形規(guī)定了具體可參照的標準,對你提到的問題應該有參考價值。
主張違約金需要繳納相應的訴訟費,不實訴訟請求費用將自行承擔,因此,建議盡量切合實際的主張違約金數(shù)額,以避免無謂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