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(guī)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,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系的結束,會帶來財產關系的變更,子女撫養(yǎng)關系的變更等。根據(jù)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,有協(xié)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。離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,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。當然,這也并不是說不能離婚,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,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!
有網友咨詢上海離婚律師:男方提出離婚要賠償女方錢嗎?
夫妻雙方離婚,是否賠償對方前和誰先提起的離婚沒有關系。根據(jù)《民法典》的規(guī)定,離婚時,一方出于弱勢地位或者滿足其他法定條件的,有權獲得經濟補償或經濟補助。有過錯的一方還應當給無過錯一方離婚損害賠償。
《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【離婚經濟補償】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協(xié)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,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,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。具體辦法由雙方協(xié)議;協(xié)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決。
第一千零九十條 【離婚經濟幫助】離婚時,如果一方生活困難,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。具體辦法由雙方協(xié)議;協(xié)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決。
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【離婚損害賠償】有下列情形之一,導致離婚的,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:
(一)重婚;
(二)與他人同居;
(三)實施家庭暴力;
(四)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;
(五)有其他重大過錯。